根据《合同法》*79条、*80条的规定与发包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或者与发包人及其债务人签订三方协议,将其债权转移给承包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三人不及时支付该款,承包人可以直接对该*三人提起诉讼,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欠别人的款,心里多少会有歉意,理应对债权人礼宾相待。虽说有些欠款单位当自己是大爷,但用兵之计,攻心为上,说尽人间好话暖语,赔上一个真诚的笑脸,精诚所至,为争金石所开。
在承包人因种种原因致使留置权(法定抵押权)丧失后,为了**工程款的安全性,承包方可以要求发包方提供相应财产作担保,也可以由第三方提供财产担保,并作抵押登记,从而使承包人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较低。
在有些情况下,承包方直接起诉发包方胜诉后,发包方往往根本无力偿还,但发包方对*三人仍享有到期债权,此时,承包人(申请执行人)可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61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向*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由人民法院直接强制该*三人履行还款义务。
一个项目完工之后,较重要的就是结清工程款,否则之前的努力便付之东流。但是,拖欠工程款的现象屡见不鲜。很多债权人面临追要工程款的难题。到底怎么通过合法途径来追要工程欠款呢?看下文,教你如何正确讨要属于你的合法权益。
在很多情况下,此证据是确定双方责任的重要证据,有的直接影响到工程款的数额。在施工过程收集这些证据有利于较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避免出现自己吃哑巴亏的情形。
发包方的合作伙伴不可能只有你一家,只要对方还在营业,他总得向供货商付款。如果你没有收到钱,那他肯定付给了别人。获得**付款机会的供应商通常是与对方保持长期良好业务关系和个人关系的企业,因此从一开始建立良好的关系便很有必要。
承包人也可以根据《合同法》*73条及《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1条至*22条的规定直接对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
《合同法》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的价款**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