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如果一旦遗嘱内容被提前泄露,那么问题往往就更复杂了。这些都是很值得立遗嘱人高度重视的。所以,在此情况下,由律师提供保管服务则会解决许多实际问题。立遗嘱人不必担心其遗嘱的安全性。在这类保管中,由律师事务所采用租用银行保管箱、所内专门档案保管等方式,实现**化保管。
自书遗嘱出现争议,需要主张遗嘱有效的一方提供立遗嘱人书写遗嘱同时期官方认可的笔迹作为比对样本,否则可能无法认定遗嘱有效;
而且,他们与遗嘱继承人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作为独立、公证的*三人,他们可以保证较大限度的客观、公正、合法、完全。同时,对于遗嘱继承人来说,有专业的机构和专业的人员,来处理遗嘱继承问题,他们往往也更容易接受。而如果由其他亲友来执行,则难以起到这个效果,容易产生猜疑和矛盾。这些都是立遗嘱人必须考虑的。
你立遗嘱的财产可能涉及夫妻、家庭共同财产交叉、你可能没有给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被扶养人留份额;
一方面,选择见证人的时候尽量选择思维清晰、有一定文化素质、有责任心的人员担任。很多老年人选择自己的老同事、老朋友作为见证人,然而这些人员年龄较大,有一些已经无法清晰表达,甚至先于立遗嘱人去世,因此并不适合作为见证人。另一方面,在订立代书遗嘱时,应告知见证人见证遗嘱的后果,如果日后产生争议,可能需要见证人说明代书遗嘱的内容及具体订立经过。(
其他还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等问题。另外一个问题就是遗嘱的保管问题。遗嘱做成之后,如何保管和由谁保管,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将遗嘱交给亲友保管会产生许多不可预测的风险。
订立代书遗嘱时,见证人较好选择与继承人、被继承人无关的人,比如居委会、村委会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一方面,这些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文化素养,另一方面,这些人员相对比较中立,而尽量不要选择朋友、亲属、邻居等。
究其原因,一个是亲友的中立性无法保证,再一个就是产生纠纷时或有疑问时,亲友往往要么采取回避矛盾的做法,要么就是一推了之,要么就是拉一方压另一方,很难保证问题的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