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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涉外经济纠纷后,部分中方企业、商户急于追回欠款、挽回损失,同时担心外商逃走后追索无望,而采取了一些不当甚至违法的方法来追款维权,比如扣押外商护照、办公用品或其他财产,或派人24小时对外商紧盯追债,有的甚至实施非法拘禁、绑架、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而受到法律惩处。专业经济纠纷律师教你三招提防涉外经济纠纷。
中方企业、商户采用这类不当维权做法,往往是付出巨大人力、物力后仍一无所获,而那些触犯法律的行为更会企业和商户带来进一步的损失。有些案件还引起相关国家驻华使领馆交涉并被国外媒体恶意炒作,不仅损害了我国对外形象,而且对中外友好关系也造成一定干扰。
上述案例说明,在发生涉外经济纠纷后,中方企业、商户在维护自己正当合法权益的同时,亦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外方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如何才能依法维护自身正当合法权益呢?在此,法宝律师有以下几方面建议供参考:
一、增强风险意识
对外贸易往往存在风险。应加强对经济和外贸知识的学习,接单或签订合同前要充分了解外商的资信、住所、行踪和履约能力,克服从众心理,避免无序竞争特别是杀价赊帐销售,及时审查辨别往来票据、证件,全面保留书面证据,谨防外贸诈骗。此外,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主动办理进出口保险业务,降低出口贸易的风险系数。
二、规范经济合同
合同是双方发生交易关系的证明,也是发生经济纠纷后双方维护权益的根本依据,因此,在与外商做生意时,一个完备的涉外合同就显得尤为重要。据不完全统计,发生的涉外经济纠纷中,多数没有签订合同,还有一部分签订的合同不规范,一些商户将定(订)金收据视作合同,导致出现纠纷时难以追查、难以处理,给纠纷调解和依法正当维权带来难度。
三、依法维权
发生纠纷后,中方企业和商户应及时完善证据并提交有权机关调解解决,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针对外商逃走后无法追索的担心,中方企业、商户可向法院申请对外商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下达《限制出境决定书》。中方企业、商户不得采取扣押外商护照、限制其人身和行动自由的方式,更不能实施非法拘禁、绑架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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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今的社会中,恋爱期间男女相互给付财物是一个十分常见的现象,这种行为的性质有时候是赠与,有时候是借贷。由于恋爱期间对恋人的过分信任,通常不会保留给付财物的证据以及记录,一旦分手就可能因为相关证据不足产生纠纷。这里,我们将通过介绍两个案例,给恋爱期间的恋人们提个醒,即使处于热恋期间,也应当保持理智,切勿被感情冲昏头脑。
婚前赠与财产纠纷在**实务中屡见不鲜,往往因纠纷当事人较终未能缔结婚姻关系或虽缔结了婚姻关系但因各种原因致离婚时引发赠与财产返还的诉讼。有关婚前赠与财产的法律规范,在立法层面上有明确规定的仅为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10条关于“彩礼”的规定和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6条关于“婚前赠与房产”的规定,较为不完善。人民法院通常将此类纠纷以“婚约财产纠纷”为案由处理
原告和被告原是恋人关系,原告分别于 2013年2月22日和2013年2月
25日向被告汇款5万元和1.5万元,汇款用途记载为“戒指”。原定于2013年3月结婚,后因感情不和分手,原告追索汇款款项未果引发诉讼。一审法院认为原告提交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告所汇款项系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判决驳回原告诉请。二审法院认为,恋爱期间赠送财物可以以婚约的解除作为所附条件。本案中,上诉人(原告)主张其向被上诉人(被告)汇款6.5万元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条件为双方结婚。现在双方未能缔结婚姻,解除条件成就,赠与行为即丧失法律效力,判决撤销一审判决,被上诉人返还上诉人上述款项。
2010年7月,熊某送其女友郭某一辆价值24万元的宝马轿车,双方签署了赠与协议,并将车过户到郭某名下。交往半年后二人分手,熊某欲要回宝马遭拒。熊某称,宝马轿车是其父母购买,自己则是以结婚为目的将车过户到郭某名下。2011年3月,熊某父母则以他们是实际所有权人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赠与协议。北京东城法院审理认为,任何以结婚为目的而进行的赠与,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婚姻涉及身份关系,身份关系不得附条件,将婚姻作为赠与的附款,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据此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返还赠与物的诉请。但在此之前,存在类似的情况,同样是男方在恋爱期间赠送女方宝马而分手时索车,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则认为男方以女方名义买车的行为是基于双方恋爱的特定关系,在2008年7月法院判决女方返还部分购车款与男方。
拟结婚的当事人在婚前互赠礼物的现象是我国传承千年的婚嫁风俗习惯。由于我国法律对这方面的规定不甚完善,因此一旦双方未能缔结婚姻,或虽进行了结婚登记,但婚姻持续的时间较短,一方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婚前所赠与财物的情形就成了婚前赠与纠纷争议的焦点。在此建议大家,恋爱期间由于男女尚不享有夫妻的权利,不承担夫妻的义务,所以在给付财物时要保有理智,一定要注意给付财物的性质,无论是赠与还是借贷,都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明以及单据,以备日后发生纠纷时“有理可说”,防止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进行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者发生之后,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以解决纠纷的方法。